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办理申请规定!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动食品经营许可证行为主体商圈或经营范围,改造.改建食品经营地,至先明确提出当场验收办理,当场工程验收按照后,凭当场工程验收审查建议与其他申报资料在建议出示之日起贰零个工作中日内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贷款逾期须再次办理申请当场工程验收。办理申请标准(食品商品流通类):
壹 真正的办公室详细地址,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与具体办公室详细地址一致
贰 业务范围有『食品商品流通』。现改成『食品运营』
办理申请原资料:
壹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贰 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叁 法人或负责人的申请健康证(D类)原件及扫描件
肆 经营地房产证扫描件(盖上产权人企业章).租赁合同原件及扫描件
伍 食品安全性管理 .食品安全性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士的聘任合同文档及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由法人或负责人出任可无需出示)
陆 经营地功能分区平面设计图 (标出机器设备设备的部位.总面积.关键用途等)
柒 供应.销售管理步骤文档
审理方式:
壹 办理资料按办理报告注明的排列顺序,并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资料文件目录
贰 办理报告外应附资料理应用A肆规格型号打印纸张复印(平面设计图.政府部门以及他组织出示的文档原件以外),外文资料理应附带汉语译文翻译
叁 申报资料的扫描件应清楚,全部原资料应逐页盖上申报人图章或逐页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扫描件还需标明『与原件一致』
肆 办理表格中各类內容填好清楚.一目了然,与具体情况一致。原资料理应详细.清楚.精确,修改处理应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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